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开区社会发展局,省、市直各中小学校,子弟学校: 最近,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出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处置,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做好相关工作,防患于未然。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于今年12月至明年1月对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为迎接国家三部委的抽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12月中旬开展联合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迎接省级三部门及国家三部委的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此项工作责任重大。各区、县(市)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目前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开区社会发展局要把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当作中心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它当作紧迫任务,抓紧自查自纠。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区、县(市)教育局长是全区、县(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要对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重点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 三、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开区社会发展局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逐项狠抓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区、县(市)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查工作的指导。学校在自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自查结束后,应向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递交自查报告,并由区、县(市)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三部门联合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条件差、地处偏远的学校。对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或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坚决予以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开区社会发展局和省、市直各中小学校、子弟学校的检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传真:4410659转学生处,电子邮箱:xsgzcws@163.com),市级三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将于12月上旬进行。 四、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各区、县(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饮用水监督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要加强指导,促进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规范化管理。对排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必须按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消除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要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