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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长沙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长教通[2008]1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近日,我市部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及学生上、下学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切实加强学生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工作,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经市教育局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学生(含幼儿园)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学校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并联系有资质的旅行社,要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并对派出车辆和驾驶人要进行检查与验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活动一般不出长沙市(县)。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活动要从校内延伸到校外,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突发安全事故疏散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 三、切实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组织师生大规模外出活动之前,学校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与相关旅行社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主要责任人要与学校签订活动保证书,真正落实安全责任。严禁学校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长沙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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