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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措施的通知


【颁发部门】 自贡市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办函[2008]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经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市农工办《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措施》、市规划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活跃城乡市场刺激消费需求的措施》、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劳动保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 (市经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积极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扩大内需,防止工业经济出现大幅回落,确保完成2008年省、市确定的全年工业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经济运行预警预测 (一)建立分析协调会议制度。面对当前发展形势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加强对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的研究,收集、分析我市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各区县负责对年销售收入0.1亿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市经委负责对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收集和分析。每月定期召开分析会议,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措施。 (二)建立经济运行通报制度。市经委每月定期出版《自贡工业动态》,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布有关国内外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情况,增强发展信心,提供发展机遇,转变增长方式。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受经济形势影响造成的企业停产或一次性裁员20名以上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等重大事项要准确及时报告。 二、努力缓解资金压力 (一)加大政府对工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用好、用活2008年新增1000万元工业经济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工业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完善银、政、企互动机制,制定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四个一批”(新增贷款一批、新增授信一批、新增评级一批、新建关系一批)计划,积极引进投资集团和贷款公司落户我市。继续做好对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辅导等相关工作。 (三)壮大担保公司实力。2008年底前完成自贡市信用投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工作,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力争在2009年将我市12家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做大到3亿元以上。新建和引进2家以上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协调和加强金融部门与担保机构的有效合作,力争在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分担上取得突破。 (四)协调企业间资金支付矛盾。做好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的资金往来协调工作,重点协调在现已形成的电站锅炉、金属切削机床的生产配套协作体系中的企业之间、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种养殖农户之间的资金问题。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针对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筛选和储备一批以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为重点、在新一轮竞争中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得到资金与政策的支持。 (二)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区县政府要做好对工业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的预算安排,加大对重大产业化、环保节能、高新技术及涉及“三农”领域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 (三)加大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市级领导联系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分析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板仓工业集中区和晨光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步伐,在现有园区的基础上,争取再培育1个省级开发区。按照全省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建设。 (五)加快实施“退二进三”工作步伐。抓紧制定、完善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的扶持政策和工作实施计划,实施工业布局调整工作。 四、指导企业加强管理 (一)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企业加强以管理资金为重点、以追求效益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千方百计催收货款,根椐需要争取银行贷款,确保资金链不断。切实加强成本管理,认真开展从严治企工作,建立健全增收节支、降耗提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组织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种经贸洽谈会和展销会,指导企业加强对市场开拓和产品营销策略政策、措施的研究,努力抢抓市场。 五、强化能源保障、安全生产和企业稳定工作 (一)强化能源保障。加强水、电、气、煤、运、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生产要素保障。 (二)狠抓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的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维护企业稳定。继续巩固企业稳定防范机制,及时掌握分析不稳定动向,加强对企业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处理力度,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农业农村经济 更好更快发展的措施 (市农工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抓好产销衔接,稳定拓展销售市场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和农业服务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手段,紧盯市场、分析市场、开拓市场,全力组织好椪柑等滞销农产品的应急销售,千方百计保证卖得出、不亏本。 (二)要从政策和项目上支持城市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到农村建立销售网络,开展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拓展销售市场。龙头企业既要看到市场变化,也要看到自身产品的优势,在危机中寻找机遇发展壮大,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成本核算,尽力减少成本,通过技改等形式促进企业发展。 二、抓好劳务产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一)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各种机遇,拓展农民工转移输出就业空间,不断巩固稳定劳务输出市场和队伍,大力开拓中西部劳务市场,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带项目、带资金、带人才回乡创业。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转移输出动态反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服务,加大对外出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和转企、转岗就业的协调力度。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要切实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促进劳务输出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三)结合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生工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多途径增加就业岗位,努力消化和吸纳返乡农民工参与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城乡经济,增加劳务收入。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探索整合农业、教育和劳动等教育培训资源的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发展融资渠道 (一)支持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等方式帮助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脱困发展。 (二)加快建立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力争在2008年底前开始运行,3年内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的倍加效应,搭建起农业融资新平台,缓解“三农”金融瓶颈。 (三)扎实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着手组建村镇银行,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开展特色农业商业保险,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与重大项目建设、信用贷款三方结合的新机制,走出化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风险的新路子。 四、抓好项目建设,打好新一轮发展基础 (一)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投资拉动农业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扎实推进我市新增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新增100万头生猪生产能力、发展20万亩菜畜产业带、发展30万亩果畜产业带、发展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区、荣县和富顺县各建10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以及大安区和荣县各建10万头肉牛养殖基地等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和基地建设。 (二)在金土地工程、中低产田土改造、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已成灌区配套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上加大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力争几年内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 (三)把农业各个产业的培育、各个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和各个产业化基地的建设转化为具体项目加以推进,在产业发展和项目规划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细化完善产业发展规划,逐个行业、逐个产业、逐个企业进行宣传发动、计划细化和产业细分,找准目标定位、实现途径和争取支持的环节,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台阶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部门职责任务 (一)各区县政府要健全“三农”资金投入的统筹整合机制,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推行集中打捆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起党政主导、农民主体、龙头带动、部门服务、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协同一致的“三农”工作推进体系。及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在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指导服务和典型引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各项支持“三农”发展的最新政策、信息和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农工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农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科研、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给以支持,提供全程政策、项目、信息和技术服务;其他涉农部门要继续从政策、项目和用地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促进农产品销售、促进劳务收入增加、争取和实施重大项目、加大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迳送市农工办)。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 (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积极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确保当前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稳定 (一)进一步增强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信心。房地产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对解决就业、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具有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增强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信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二)鼓励盘活利用已出让地块。一是对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大宗地块,经规划部门认可符合城市规划,具有地块分宗条件的,在审定总平面方案的前提下,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依照地块分宗规划红线,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在批准同意的付款期限内,缴清分宗地块的地价款后,可分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业主,可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联合开发,国土资源部门应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加名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进行联合开发所产生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其按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协议约定。三是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开发用地使用权的业主,因地震灾后等原因导致企业资金短缺无力进行开发建设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可通过协议方式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条件开发建设的业主,有关部门应为其办理土国有地使用权转让和报建等相关手续。四是对已在我市投资开发多宗土地的业主,因地震灾后等原因导致业主资金运转困难,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形成滞纳金的,除按上述政策予以扶持外,对该业主(包括联合开发合作伙伴)已投资开发的多宗土地未按时付款所造成的滞纳金与因政府拆迁原因未按时交地的违约金,在开发商放弃权益诉求的前提下,可相互冲抵结算。因政府拆迁等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全交地的,可视推迟交地时间,相应延迟计缴滞纳金。 (三)进一步鼓励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按期开工。适当放宽《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自府办发〔2008〕49号)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清时限的规定,即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期开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分期缴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50%,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30%,剩余部分在工程规划验收前缴纳。 (四)积极探索定向建购的运作方式。以出让方式合法取得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及具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与有意组织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单位进行定向建购。定向建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手续齐全,组织购房的单位与指定银行签订职工预付购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定向建购有关资料到市房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商品住房政府采购计划。对已建成和在建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进行采购,用于土地整理、棚户区改造的集中安置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补充房源。提前启动采购计划,在2008年内采购1000套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2009年廉租住房计划房源。 (六)暂停执行《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意见》(自府发〔2007〕49号)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向政府无偿提供总建筑面积5%的廉租住房,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由政府定价回购总建筑面积5%的经济适用住房,并将其列入规划设计和宗地出让条件”的规定,待条件成熟后执行。 (七)进一步加大金融和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一是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加大对房地产信贷的投放力度。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支持经营管理和企业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巩固和培育住房消费信贷。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八)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在满足整体规划的条件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应市场需要,按程序批准后适当调整房屋的套型结构。 (九)积极引导本地房地产企业走联合开发、合资合作开发或兼并重组之路,着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房地产企业。 (十)拓宽房地产开发融资渠道。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投资、联建、土地整理、项目转让等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土地整理集中安置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 (十一)加大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包装和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的方针,对近期房地产开发重点区域抓紧编制规划,实施项目包装。加大与知名企业、实力企业的战略合作力度,面向大财团和融资能力强的开发企业招商。 二、积极引导住房消费,拓展房地产市场空间 (一)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升商品房的品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住房消费。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消费预期的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披露土地供应信息;规划建设部门要及时公布城市规划建设信息;房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地披露房地产市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严肃处理。 (三)鼓励和支持二手商品房交易。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作用,规范管理二手商品房交易市场,减少二手商品房交易环节,进一步提高二手商品房交易办理效率。 (四)鼓励外地群众和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凡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城镇户口入户手续。 (五)举办房地产交易会,搭建房地产展示平台。2008年12月上旬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2008年自贡市第四届房地产交易会”。 (六)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促销商品房。市房地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及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对外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市内的楼盘到内江、宜宾、泸州等周边城市促销。 三、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一)建立房地产市场定期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统计、政务服务、房管、公积金、地税、工商、人行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房地产市场定期会商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与引导,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涉及房地产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市场信息采集系统,明确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制定系统具体的运作方案。 (三)建立政府与企业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市政府领导和市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统计、政务服务、房管、公积金、地税、工商、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与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的座谈会,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要有针对性地关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关注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带来的各种后果。 四、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自府办发〔2008〕49号文件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活跃城乡市场刺激消费需求的措施 (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积极活跃城乡市场,大力刺激消费需求,确保全市消费市场平稳较快增长,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商贸促销活动 充分利用商贸黄金季节和第十五届国际恐龙灯会经贸交易会等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商贸促销活动。将商贸促销活动与保障食品安全、规范流通秩序相结合,与提供优质服务、扩大服务消费相结合,与突出地方特色、创新发展相结合,将商贸促销活动打造成展示特色、促进消费的平台。 (一)开展“2009·自贡新春购物节”活动 2009年1月启动“2009·自贡新春购物节”活动,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因地制宜地分别举办形式多样的商品展销会。 (二)开展多主题促销活动,刺激消费需求 通过举办“百货超市主题周”、“家电主题周”、“电脑数码主题周”、“手机通讯主题周”、“新模样新家具”、“新春品酒会”等多种专项主题促销活动和“大师教我做盐帮菜,人人都来学做盐帮菜”的盐帮菜进社区以及第二届饮酒节等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积极引导和刺激城乡居民消费。 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组织面向社区的现代流通企业深入到已评定为省级和市级的商业示范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三)着力营造节日消费环境,促进节日消费 根据节日期间特点,组织餐饮企业推出高、中、低档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节日特色的团圆餐宴,满足广大消费者度假、聚会的饮食需求,拓展全市餐饮市场。 举办“2008年绿色餐饮美食节”活动,进一步挖掘和弘扬自贡盐帮菜系。举办“2009美容美发咨询周”活动和首届美容美发技能大赛等活动,根据地方实际,有序引导美容美发、洗染、家政、保健等居民服务业,进一步拉动城乡居民消费。 (四)组织年货下乡,活跃农村市场 根据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的消费旺季等特点,组织和引导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流通企业及已改造建设的农家店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面向农村市场销售。 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要求全市491个“家电下乡”网点保证商品充裕,确保政策落实到户,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积极组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取流动售货车等形式,将适销对路的生活必需品和年货商品送入乡镇和社区销售,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 各类促销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宣传并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将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的支持范围,带动一批发展项目,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 (一)抓好国家、省级重点商贸项目。认真抓好已经列入国家、省级政策重点支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星源活畜储备基地和“放心肉”服务建设体系项目、川南建材市场信息化平台和配送系统项目的建设,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积极争取将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川南机电市场、中通货运中心和东方物流公司项目列入国家、省级政策重点支持项目。 (二)以国家、省级政策支持项目带动一批商品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发展。抓紧开工建设川南汽车商贸城、川南服装皮革市场,做好川南化工市场、川南钢材市场和川南会展中心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三)切实抓好一批市级重点项目。根据《自贡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荣县、富顺县县域商业网点规划,选择10个市级重点支持的发展项目加快建设。 三、服务大局,创造宽松有序的消费环境 (一)加强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服务职能,推动全市促进消费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 (二)加强扶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促进消费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劳动保障事业 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 (市劳动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努力缓解当前形势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营造良好劳动保障环境 (一)加强对当前形势已经或可能对我市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造成的影响的跟踪分析和实时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二)加强与工商、税务、国资、经委、农工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准确、及时、全面掌握企业、农民工的有关情况。 二、稳定并努力扩大城乡就业 (一)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我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从2008年11月20日起,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减员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将裁员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执行。 (三)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功能。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失业人员和因当前形势影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接续工作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用好失业保险现行政策,利用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补贴和培训补贴政策,对失业期间求职和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予补贴。积极研究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继续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清理并落实针对城乡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务工人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就业扶持政策。各区县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强化支持创业的指导、咨询、服务等措施;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改进管理办法,筹措担保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实施特别时期的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缓解就业压力,并以此提高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做好技能人才储备。 (六)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抓住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契机,加大就业服务力度,使其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信用社区为契机,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强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沟通,做好派遣员工的维稳工作。加强与招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为落户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深入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采取集中援助与常规性援助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解决困难群众、零就业家庭就业的动态管理和援助机制,进一步提高就业稳定性。密切掌握各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每周1次的专场招聘会。 (七)加快职业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职业培训学院新校区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体系,拓展实训功能,满足市场需求。深入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促进稳定就业。注重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特别是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进程,为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联网创造条件。 (八)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加强季节性劳务输出工作,创新区域劳务合作机制,扩大输出规模,进一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与农工办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因当前形势造成的返乡务工人员、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岗位登记的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统计,作出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指导,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在返乡农民工较集中的乡镇举办现场招聘会,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三、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继续做好扩面征缴保发放工作。重点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进一步完善征缴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参保对象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增长。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做好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市铺开,解决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问题。继续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妥善解决我市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 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非公经济企业用工制度、规章制度的指导,及时纠正企业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三)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力争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五、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效能建设 (一)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劳动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的要求,加强和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完善机构,配备人员,落实工作条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基层服务平台。 (二)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梳理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障服务。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 (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配合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重大战略的实施,支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政府性债务的确权工作和偿债计划的制定。 二、整合财政资源,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三、做大做实政府性融资平台,加大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 四、整合政府资源和资金,组建担保基金在1亿元以上的政策性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鼓励和支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做大做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五、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建立“自贡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 六、安排财政资金建立“自贡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贷款投放。 七、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偿还社会事业在金融机构的政府性债务的力度,建立良好的政银关系和银企关系。 八、整合财税政策,在国家、省停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市本级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积极推动消费性增值税改革和服务工作。
关于金融支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市中心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自府发〔2008〕33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金融与地方经济同发展、共进退的意识 支持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金融资源的就地充分运用,是金融机构的重要责任,也是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与地方经济同发展、共进退的意识,积极服务自贡经济的发展,融入自贡经济的发展,努力为自贡的经济发展多作贡献。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在地方经济发展涉及金融、资金等方面的工作上,多为党委、政府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问题;要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了解情况,开展服务,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方针,把握信贷投放重点,切实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增加信贷投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信贷营销积极性,促进信贷资金的较快增长;要树立“抓小不放大”的经营理念,在抓大企业、大项目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培育、引导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上,为企业发展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二、把握投放重点,优化信贷结构 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创新力度,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三农、助学和就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承接产业转移、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出口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和服务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问题,把加大对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积极支持全国性银行市级分行向上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 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货币信贷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站在银企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机构争取信贷政策和规模;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的沟通与合作,支持银行机构在系统内争取更大的审批权限、更多的信贷额度和更优先的信贷审批排队。 四、加强企业和项目推荐,做好信贷融资“早储备、早申请”工作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引导企业提前做好下季度、下年度融资计划,并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建立持续的合作关系,让金融机构早储备融资项目、早申请项目审批。金融机构要深入到企业和农村开展需求调查,积极培育信贷客户,促进信贷市场持续增长。 五、促进非贷款融资业务发展 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充分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融资性保函等非贷款类融资产品,力争签发规模与流动资金贷款发放规模相当;加强调查研究和企业培育,支持和引导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发行融资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融资。 六、积极拓展金融创新业务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内部管理创新,建立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合理下放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建立激励与风范防范并重的小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循环授信贷款、企业联保贷款、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贸易链融资等多种贷款业务;推广以企业法人个人资产、经营户自有资产作抵押的小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用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市场的管理优势,开办工业集中区公司和专业市场担保贷款;通过龙头企业作为承兑人或贴现人的信用保障,促进下游中小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市场化的银团贷款机制,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林权、农地权和农房产权等农村资产权利抵质押担保贷款制度,创新更大程度满足农村信贷需求的新办法、新机制。 七、加快担保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政策性、商业性和会员制信用担保公司,支持尽快组建担保基金1亿元以上的区域性龙头担保公司;积极组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支持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加资本金,充实资本实力,扩大担保业务范围;扶持重点产业成立行业性担保机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对担保机构评估后同意承保的贷款项目应积极受理;对担保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资金供应和利率水平上予以优惠倾斜;研究制定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扩大合作领域。 八、推动中小金融加快发展 积极发展典当行、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性社区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服务多元化;推进产权改革,办好城市商业银行,形成规模较大的、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商业银行;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使其有足够实力参与大项目建设;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管理效率,积极整合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资源,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 九、深化信用建设 落实信用企业评选办法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深化企业信用建设;完善重点项目、优质中小企业推荐制度,帮助金融机构发现有效需求,引导企业积极创造条件达到信贷准入门槛;整治环境,特别是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抵(质)押管理和收费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银行和各类非银行信用信息整合到征信系统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银行、政府部门、司法、中介等充分利用信用数据。 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学习 建立领导干部学习金融知识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金融基本知识,熟悉金融政策,促进金融与经济在微观层面的有效融合。金融机构要建立定期宣传介绍融资知识和信贷政策的制度,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融资观念,懂得使用恰当的融资工具。 十一、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 抓紧研究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机构,加强重要经济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积极做好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完善金融服务水平考核激励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市场的工作机制,大力整顿不合理、不必要、阻碍信贷市场发展的各种规限和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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