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吉安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安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的责任分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吉安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的责任分工
一、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就业比较充分
1、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配合。
2、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配合。
4、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配合。
5、加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配合。
6、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二、健全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3、健全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养老金调整机制。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以完善救助制度为重点,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认真落实和完善优抚政策。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5、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地税局、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配合。
四、提高救灾救济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2、加强备灾工作。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推进减灾安居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配合。
5、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五、健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
1、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1)从2009年起,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医疗待遇,参照执行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有关规定。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2)对现行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规范、完善,逐步扩大覆盖面。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3)完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降低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准入门槛。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4)继续实施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参保政策,引导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5)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扩大特殊慢性病范围等方式提高城乡医疗保障待遇,不断完善二次补偿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缴费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5、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7、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8、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六、提高济困助学水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1、健全济困助学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2、进一步完善济困助学体系。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积极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工作。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配合。
4、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债务。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七、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好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2、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配合。
3、改善农民工和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1)鼓劲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专门提供给农民工居住或用于向农民工出租。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2)在城中村改造时,规划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但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配合。
(3)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进行维修改造提供补助。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积极探索解决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征用土地上的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4、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措施。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八、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整村推进。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加强移民搬迁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积极开展社会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4、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九、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配合。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煤炭行业办配合。
3、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1)坚持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资源整合、整顿关闭纳入全市和各产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经济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行业办配合。
(2)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行业资源整顿力度,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煤炭行业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配合。
(3)加快调整烟花爆竹行业的产业结构,坚决淘汰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安全无保障的企业。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4)严厉打击煤矿、烟花爆竹等领域的非法生产行为。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煤炭行业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配合。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5、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牵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1、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配合。
2、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抓好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县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搞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为城镇居民创造舒适的环境。
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继续抓好农村公路改造和硬化,完成一批渡改桥、乡镇客运站、行政村候车亭等项目,确保至2010年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水泥路。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3)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建后管理和技术培训,确保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4)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搞好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示范建设,提高农村沼气使用率。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5)加快实施“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的双通工程,提高电话和宽带的普及率。
责任部门:市电信公司。
3、加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1)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设改造一批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深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文化站(室)建设工程。
责任部门:市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深入推进市体育馆建设,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工程。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
责任部门:市广电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4)深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
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5)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市文化局牵头,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配合。
(6)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
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文化局配合。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