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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宁太保寿〔2008〕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核定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308号。 四、该中心支公司负责人为李林。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l10023wzs)。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中心支公司方可营业。 六、你公司应当自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我局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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