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2008年8月26日早上6时45分,位于宜州市的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二十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全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全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我区安生生产形势严峻,商务领域也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少数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根治力度不够;一些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具体、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中秋、国庆即将来临,特别是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各项活动即将举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确保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深入扎实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分工和责任,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完成今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切实落实好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措施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商发电[2008]运发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44号)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立足于防范,组织相关企业认真抓好各类安全措施的落实。各单位必须时时刻刻牢牢绷紧安全生产经营这根弦,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决不能丝毫松懈,确保安全稳定。 (一)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单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单位及个人,要求库房安全设施齐全,室内有灭火器材,室外有防火专用水源,能随时取水灭火,并配有防火工具;销售点制度健全,有主管部门发放的储存、销售证件,有防爆、防火、防盗和出入库制度,出入库有专人管理,有固定的防火标语。要安排巡查巡防,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恐等工作。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人群密集时段,要安排好紧急疏散通道,确保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有效使用,制定快速处置方案。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监管和促销现场的安全检查,禁止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防止出现踩踏事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场、商场(超市)在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电线线路、各类电器、电梯、消防通道和门窗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存储的单位和个人,要有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执证上岗;要认真贯彻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建立健全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五项制度”,开展市场巡查,促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全面开展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的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彻底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危险源,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不走过场;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个研究整改,确保及时排除隐患;对存在的隐患治理不了的,近期要坚决停业,确保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 (六)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公事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切实抓好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一)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每个县选定2-3家,每个市选定4-5家规模比较大、安全隐患比较多的重点企业,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加强对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加强整改督查。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整改工作的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并要求企业写出整改报告,报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对当地市场、商场(超市)等的安全检查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本市安全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我厅。 (三)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沟通与衔接,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商务领域的安全和稳定。如发生安全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在2008年9月2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我厅。我厅将在国庆前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出现责任事故的,要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