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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贵阳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的意见


【颁发部门】 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筑知[2008]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备,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法权和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竞争、求得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运作模式和竞争手段。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和贵阳数字内容产业园是我市知识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的重要基地,园区内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能否有效管理、运用和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成为全面提升园区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 为了提升园区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把园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基地,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促进园区增长方式转变,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将以上四个园区列为贵阳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贵阳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园区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为重点,完善知识产权协调、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园区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加快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打造自主创新活跃、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优势企业聚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良的工业园区。 二、工作目标 试点园区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10年9月结束。经过2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面提高园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试点期间,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贵阳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其中发明专利达到园区专利申请总量的40%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所突破,园区注册商标申请量年均增长20%;贵阳数字内容产业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0%,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明显提高; (二)试点园区内80%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30%以上企业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50%以上企业配备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三)试点园区内每年统一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不少于4次,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形成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体的产业化发展新格局。 三、组织实施方式 1.在各试点园区成立由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各园区的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所在地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的组织实施; 2.试点工作启动后,由各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本园区实际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市知识产权局、市经贸委和市科技局将提供有关服务,指导和帮助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试点工作结束以后,将参照《贵阳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考核评价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对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 1.积极对园区内企业落实在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等方面的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申报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技改项目立项、有关科技奖励评审、经费资助、政策扶持等方面,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和依据; 2.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贵阳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要重点培育和扶持循环经济、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优势技术申请专利保护,争取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数字产业园要重点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企业管理基础好的骨干企业,大幅度提高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数量,推动软件服务外包和动漫产业发展; 3.要加快研究制定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化实施的优惠扶持政策,设立知识产权转化资金,每年选择一批优秀项目开展“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优秀知识产权项目的产业化实施。 (二)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园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和水平。 1.各试点园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分层次对企业决策层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进行知识产权基础性培训, 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率和园区内企业职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每年组织不同主题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和提高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交流与研讨活动,使企业决策层领导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掌握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为园区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管理、法律的专门人才; 2.要注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舆论宣传,报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典型事例,营造园区内“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服务,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1.积极指导园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明确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奖励、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职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工作考核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切实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要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奖两酬”制度,切实维护专利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制定专门的奖励办法和措施,加大对专利发明人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职工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各园区分别建设符合本园区实际,能够满足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要求园区内企业在申报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和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进行检索及分析论证,避免重复开发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符合本企业主导产品或主要研发方向所属技术领域的专利文献数据库;条件暂不具备的,可先行建立带有检索功能的单机版专利文献数据库,并按时更新,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以满足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以及市场跟踪等工作的需要; 4.建立园区知识产权应急和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组建知识产权应诉联盟,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增强企业规避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研究,制定园区知识产权战略 1.各试点园区要围绕本园区的重点发展产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掌握和了解国内外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分布状况,加强各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态势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为园区的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园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在了解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国内外发展态势、市场状况以及竞争对手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动态的基础上,全面评估本企业专利技术的综合状况和前景,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实施转化、专利保护等各个环节出发,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利战略; 3.加强对本园区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制定实施企业技术标准引导资助政策,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促进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 五、保障措施 1.各试点园区要建立科学合理、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工作考评制度,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贵阳市知识产权局与各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试点协议书,约定试点期间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和需要达到的指标; 2.试点期间,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向每个试点园区提供5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各园区设立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不少于5万元的经费,以保障试点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试点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和运用、建立专利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表彰奖励等费用支出; 3.试点园区内的企业和企业职工在试点期间申请国内外专利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市属企业。凡申请国内专利的,凭专利受理通知书,即可获得发明3000元/件,实用新型1200元/件,外观设计1200元/件的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凭受理国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材料或专利证书,可一次性获得发明专利10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500元/件的资助(同一件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向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凭受理地区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材料或专利证书,可一次性获得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200元/件的资助(同一件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地区)。 (2)省、部属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按照《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的规定到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领取资助。经省知识产权局资助后,可到贵阳市知识产权局领取试点园区优惠资助标准与已获得资助金额的差额部分。 (3)企业职工申请国内外专利,经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资助后,可到贵阳市知识产权局领取试点园区优惠资助标准与已获得资助金额的差额部分。

贵阳市知识产权局 贵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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