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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天河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人身险[2008]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天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黔发〔2008〕4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天河营销服务部。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毕节市天河路9巷4号。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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