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农垦和省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做好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见证员、取样员岗位证书换证及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黑建人[2008]61号)文件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决定举办工程质量见证员和取样员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 二、培训时间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日,报到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3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参加人员 (一)各地市及省农垦、森工总局监督站选派的监督人员或检测人员4-6人(作为当地的师资)。 (二)各地市从监理单位选派技术骨干3-5人,从施工单位选派技术骨干3-5人,此项人员考试合格颁发见证员和取样员岗位证书。 (三)各地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单位接样员1-2名。 四、培训地点 (一)此次培训具体工作委托黑龙江省农垦职业培训站具体实施; (二)学员报道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9号,金三角招待所,联系电话:0451-82265511,82265518,13009876234。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21和16路汽车到省妇儿中心下车。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监督站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组织工作。 2、换证的学员带近期一寸照片2张,考试合格换发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验印并编号上网的岗位证书。 3、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见证员/取样员要带原岗位证书原件。 联系人:高晓旭,联系电话:0451-82718731(办)。 附表一: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员/取样员换证申请表 (略) 附表二:见证取样人员换证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