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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黔保监财产险[2008]54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08]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险遵义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08〕1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中心支公司由原址“遵义市中华路108号交通银行大厦五楼”变更为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德威3号楼二层”,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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