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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直工委讲师团举办2008年度第三期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赣建直党字[2008]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省直工委《关于举办2008年度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的通知》精神,厅直机关党委将组织厅直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直工委讲师团举办的2008年度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08年9月7日-12日,为期六天。9月7日下午14:30时-17:00时到省粮食局大厅集中报到,领取学习材料。9月8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上课地点:省粮食局16楼会议室。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二、培训内容、方式 以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培训内容,重点学习党章。主要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参观革命旧址接受传统教育等方式进行。 三、收费标准、交款方式 参加培训班人员每人交纳学习培训费200元(含学习资料费、讲课费、场租费、革命旧址参观费等),现金或转账均可。(现金交费方式:请到南昌市区招商银行各网点交费,户名:李莎莎,帐号:6225887917546067。转帐方式:户名:中共江西省直工委讲师团,开户行:建行豫章支行,帐号:36001050780050000123)。学员凭“招商银行回执单”或转帐支票复印件(回执单、转账单复印件背面请注明学员单位和姓名)在省粮食局大厅集中报到。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部门)已列入培训对象的同志的名单于9月2日前报厅直机关党委(通知学员本人准备两张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交报到处)。 联系人:梅志强 电话:6298190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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