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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撤销保险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08]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安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8〕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安顺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督促做好上述机构已承保业务的售后服务工作。 三、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并在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情况应在15日内向我局报告, 同时上缴上述3家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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