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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国道110线新地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小平,市审计局局长冯文彬,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包建成为市国道110线新地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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