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的十项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在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并要求扩大投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抓好扩大投资和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扩大投资项目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意义。 受世界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增长减缓的影响,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外贸出口困难、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下降、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幅下滑,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大等。面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积极应对挑战,果断采取正确措施,在稳定出口增长的同时,积极扩大投资需求,增加1000亿元中央投资,紧急启动实施以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长远发展为重点的项目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急需研究解决。如果我们对复杂局面认识不清,估计不足,应对不力,就会贻误时机,造成被动。如果没有投资、没有项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会更困难。 各市州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投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从政治高度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增加中央投资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国家扩大投资机遇,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努力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正确把握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优化投资结构。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新增中央投资主要安排以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重点的领域,主要包括六大方面。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大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改造,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以工代赈,提高优质粮食生产。三是加快综合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支持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四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主要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化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 新增中央投资,优先安排推动结构调整、积极拉动消费、增强发展后劲的项目,优先安排产业链较长、能带动设备材料定货的项目。严禁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严禁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新增中央投资,不但着眼于拉动经济增长,更注重夯实基础、保障民生,体现了扩大投资与优化结构并举的精神。 三、选准选好项目,尽快组织申报争取国家投资。 国家新增中央投资主要安排目前在建和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能够马上开工建设的项目,保证国债投资能够立即用于设备购置和土建施工,起到拉动内需的积极作用。因此,各市州在筛选、申报项目时,要优先安排正在施工且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以及前期程序完备并列入今年新开工计划的项目。要紧紧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加班加点工作,抓紧申报项目,并主动与省直各部门衔接沟通,上下对口、相互配合,共同争取中央投资和项目。 为确保今年新增中央投资尽快落实和下达,国家考虑将原纳入明年投资计划、且与今年新增投资投向一致的部分项目,安排到今年新增中央投资中提前实施。为此,各市州要及时调整和补充上报明年投资计划,并按照国家专项资金投向,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审批权限的不同,分别做好前期工作。对于省内能够审批核准的项目,要在保证前期工作质量的基础上,简化程序和环节,抓紧完成评估论证和审批核准手续,以便满足项目申报、争取国家投资的条件。对于需上报国家审批和核准的重大项目,要确定专人,靠实责任,跟踪到底,力争抓出成效。 四、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新增中央投资考核责任制。 安排实施好新增中央投资,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一项任务。各市州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下齐动员的工作局面。要根据各市州项目实际,成立组织项目前期和申报工作的两套工作班子,一班人负责项目前期论证审批工作,另一班人负责与省直相关部门衔接联系,确保信息通畅、上下联动。省属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市州政府。责任主体要对所属项目中央投资争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发改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抓紧编报申请国家新增投资计划和明年资金调整计划,及时下达国家各类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等审核手续。为靠实责任,加大国家投资争取力度,省政府今年实行新增中央投资考核责任制,切实将中央投资争取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资金争取好的市州或部门给予表彰,对项目申报和衔接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资金争取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各市州要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部分因天气寒冷已无法施工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新增投资用于购置建筑材料或相关设备定货。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联席审查制度,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切实搞好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协调服务。对于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解决。中央投资项目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 各市州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根据中央投资安排进展情况,国家将组织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派驻各地,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市州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七、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判断,今后几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各市州要参照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投向,结合正常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范围,抓紧规划、筛选和储备一批项目。一方面,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至少要完成可研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手续,具备项目申报条件。另一方面,要积极向省直有关部门衔接汇报,尽可能将储备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规划,为争取中央资金创造条件。为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简化前期工作环节,项目规划、立项、土地、环评等审批实行限时办理,对于无故拖延,造成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办理人员的责任。对于各市州上报省直有关部门需要审批的项目,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明情况,重点解决,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推进符合中央新增资金投向的项目前期进度。各市州要从加快发展、扩大内需的实际出发,切实行动起来,在全省上下形成更加良好的项目投资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