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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甘水发[2008]4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水务(水利、水电)局、省疏管局、厅讨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的通知》(规计计[2008]73号)要求,为争取2009年及时启动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请各地按照附表要求提出2009年中小河流治理储备项目,并于2008年11月14日前报送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 联 系 人:刘斌杰联系电话:0931-8839833 电子邮箱:lz8839833@126.com 附件:2009年甘肃省中小河流治理储备项目情况表

甘肃省水利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2009年甘肃省中小河流治理储备项目情况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前期工作

工期和投资

2009年建议计划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

设计标准

治理效果

备注

所在河流

所属流域

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

前期工作阶段

项目审批文号

建设工期

总投资

已安排中央投资

已安排地方投资

总投资

中央

地方

河道整治清淤长度、堤防、护岸加固长度

防洪标准、除涝标准

项目保护城镇、人口、农田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km)

合计

 

 

 

 

 

 

 

 

 

 

 

 

 

 

 

 

已批项目

 

 

 

 

 

 

 

 

 

 

 

 

 

 

 

 

可研已批

 

 

 

 

 

 

 

 

 

 

 

 

 

 

 

 

 

 

 

 

 

 

 

 

 

 

 

 

 

 

 

 

 

 

初设已批

 

 

 

 

 

 

 

 

 

 

 

 

 

 

 

 

 

 

 

 

 

 

 

 

 

 

 

 

 

 

 

 

 

 

拟批项目

 

 

 

 

 

 

 

 

 

 

 

 

 

 

 

 

可研拟批

 

 

 

 

 

 

 

 

 

 

 

 

 

 

 

 

 

 

 

 

 

 

 

 

 

 

 

 

 

 

 

 

 

 

初设拟批

 

 

 

 

 

 

 

 

 

 

 

 

 

 

 

 

 

 

 

 

 

 

 

 

 

 

 

 

 

 

 

 

 

 

在编项目

 

 

 

 

 

 

 

 

 

 

 

 

 

 

 

 

可研

 

 

 

 

 

 

 

 

 

 

 

 

 

 

 

 

 

 

 

 

 

 

 

 

 

 

 

 

 

 

 

 

 

 

初设

 

 

 

 

 

 

 

 

 

 

 

 

 

 

 

 

 

 

 

 

 

 

 

 

 

 

 

 

 

 

 

 

 

 

注:1、已批项目是指按规定权限审批的在建和拟建项目。可研和初设均审批的项目不重复填报,在初设已批类中填报,并在备注中注明可研审批的文号。 2、拟批项目是指设计报告已完成并报主管部门待审批项目,并在备注中填写上报文号。 3、在编项目是指主管部门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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