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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市建设局、房产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研究探讨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思路,推进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督作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齐齐哈尔市召开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9月1日上午8:30分,8月31日报到。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 齐齐哈尔市嫩江宾馆(龙沙区丰恒路29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物业办(中心)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科(处)长。 四、会议内容: 各地市汇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机构编制、经费来源、办公地点、人员)基本情况、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资金归集和使用情况、下步工作打算以及对省建设厅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会议要求: 1、带会议汇报材料20份到会。 2、会议费300元,宿费自理。 3、26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0451-53632262和0452-2832501各一份。 六、会议联系人: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于迎选 联系电话:0451-53632262  手机:15804623390 齐齐哈尔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王斌 联系电话:0452-2833491、0452-2832503 手机:13009740117(王伟)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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