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建设领域各用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执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专项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10日-11月25日,为期15天。 二、执法专项检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市政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模、投资概算、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形象进度等);项目用工情况(使用农民工总数、来源、在金务工时间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业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兑现情况等)。 三、专项执法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市政府统一安排,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行业分组进行地毯式检查。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分四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市政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房管局抽调1名工作人员,主要对市政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 第二组,工业企业建设工程组。由市经委牵头,市劳动和会保障局抽调1名工作人员,主要对省属和市属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三组,交通道路建设组。由市交通局负责检查。 第四组,水利工程建设组。由市水利局负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进城务工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然趋势,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间的科技文化交流、繁荣和活跃市场做出了重要贡献。要切实提高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对填报的《金昌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专项检查登记表》,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都要签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县、区政府也要按照这次检查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二)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各小组要坚持依法行政,就地解决,对涉及相关劳动行政处罚等问题,由各小组及时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态度不积极、落实不解决的,要采取现场悬挂工资支付不安全警示牌和建设部门依法取消开发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检查项目名录和《金昌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专项检查登记表》由市建设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汇总分类和制定,分发各工作小组,由各小组按照检查要求安排落实。同时,各抽调人员要认真负责,善始善终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张。 (四)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 ,研究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