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金阳等十二家支公司的请示》(黔太保产〔2008〕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以下九家支公司: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公司;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公司; 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公司; 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公司; 五、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公司; 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水支公司; 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公司; 八、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穗支公司; 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公司。 以上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