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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农业局《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农业局《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意见 (州农业局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为促进我州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快我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综合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使绿色食品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具体任务是:至2012年,全州建设绿色食品原料作物生产基地60万亩,其中水稻10万亩、油料10万亩、椪柑10万亩、猕猴桃5万亩、瓜菜10万亩、水产品5万亩、茶叶5万亩、山野菜5万亩,年产量达30万吨以上。全州重点建设1-2个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县,每个县市重点建设1-2个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州级以上龙头企业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均达到绿色食品标准,2010年底前国家、省、州级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均有绿色食品以上认证产品。2008-2012年,各县市每年认证5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个以上绿色、有机食品(到县市任务见附表),至2012年,全州粮、油、菜、果、茶、畜、禽蛋及水产品八大类绿色食品产品开发达到100个以上,通过整合、优势集成、培育一批名牌绿色食品产品。至2012年,全州产值过1000万元的绿色食品品牌企业达到8-10个,产值过5000万元的绿色食品品牌企业达到1-3个。绿色食品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质量监测、质量认证和市场监督的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二、突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工作重点 (一)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生产要素。要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要素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绿色食品产品生产水平提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种子种苗产业,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抗病虫害、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优质种子种苗资源。大力推广腐熟无害化的农家肥料、微生物肥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的化学肥料。大力开发和推广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积极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大力开发、推广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的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绿色食品新品种和绿色食品健康栽培、清洁养殖新技术及病虫草综合防治技术。加快制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加大生产者的培训力度,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列入阳光工程、绿色证书等农民培训项目重要内容,使农民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中的主体作用。 (二)加快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立足我州山区资源优势,打好“绿色·生态”品牌,在400米以下的低海拔地区,重点发展a级绿色食品茶叶、油料、水果、山野菜、蔬菜、草食动物、水产品、禽蛋产品;在400米以上的中高海拔地区,重点发展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米、油料、高山反季节蔬菜、水果、茶叶、草食牲畜产品等。着力打造有地域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设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基地建设要与城镇“菜篮子”工程、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优质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外向型农业基地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配套实施,稳步推进,形成规模效应。 (三)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会议、展销、培训、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绿色食品开发的意义,普及绿色食品知识,强化社会各界的认知,培育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营销主体,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市场体系,设立绿色食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和绿色食品配送公司,真正实现优质优价。帮助企业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展销会,积极推动厂商合作和产销对接。积极构建湘西绿色食品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绿色食品贸易。 (四)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和市场监管力度。抓好绿色食品基地环境保护和监控,开展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例行抽(年)检和审检,加强获证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实现标识化流通,做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和责任的可追究。加大市场打假力度,坚决查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加快建立健全认证产品和企业、基地追溯查询网络,积极推行认证信息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公开公布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建立获证产品、企业(产地)质量信用体系,提高认证公信力。 三、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彦承任组长,州政府副巡视员罗天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刘光复,州农业局局长吴振文任副组长,州农办、州农业局、州畜牧水产局、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环保局、州科技局、州乡镇企业局、州蔬菜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相关事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出台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二)明确部门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工作机构,牵头做好绿色食品的认证、开发工作;畜牧水产、乡镇企业、蔬菜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切实做好认证、开发绿色食品;环保部门要对从事绿色食品科技研究开发、生产和营销的企业,落实相应优惠政策;科技部门要鼓励绿色食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研究、开发和创新绿色食品技术,将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研究项目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农办、乡镇企业等部门要比照龙头企业对绿色食品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贷款;工商、商务部门负责落实在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开设绿色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农产品认证、咨询、监管及获证产品标识管理,加大市场打假力度。 (三)明确奖惩办法。对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项目和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在政策扶植上予以倾斜。2010年底前,现有州级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没有获得绿色食品以上认证的,取消龙头企业的资格;新申报的食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没有获得绿色食品以上认证的,不予受理。为鼓励各县市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和乡村生态旅游(即“三品一游”)产业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对帮助、指导、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成效显著的县市,对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贡献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州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四)明确渠道资金。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实行“生产者、农业龙头企业等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州、县市财政每年要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支持绿色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各县市要按照“以奖代投”的办法,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贴。要从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绿色食品基地建设,要运用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向绿色食品产品开发,推动我州绿色食品产业开发朝着规模化、区域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附:2008年至2012年全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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