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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0]1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2010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了《关于山东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并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不够规范。一是由于项目落实与资金分配不衔接,2009年经省人代会批准的省级专项资金有39.12亿元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占省直部门项目支出的32.77%,主要涉及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教育、科技、支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节能环保、政法和公共安全等专项资金。二是由于项目论证落实不够及时,导致政府性基金编入年初省直部门预算的比例较低,2009年编入5749.26万元,仅占当年省直部门基金支出3.76亿元的15.31%。 2.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一是2009年通过财政专户归集非税收入96.18亿元,当年缴库89.55亿元,年末有6.63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缴入国库,包括92项行政性收费等6.37亿元、7项政府性基金2636.26万元。二是2009年通过财政专户归集省级彩票公益金6.62亿元,于年底一次性集中缴库,其中体育彩票公益金3.44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3.18亿元。 3.有些预算支出项目执行进度迟缓。一是2009年底部门、单位结余资金转入财政预算暂存核算26.09亿元,占全年省级部门支出预算337.49亿元的7.73%,比上年增长51.51%。截至2009年底仍有2008年的部门、单位结余资金3.28亿元未支用。二是截至2009年末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存资金为8.71亿元,占全年政府采购预算30.73亿元的28.34%。另外,仍有2006年至2008年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结存1.98亿元。 4.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一是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较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发挥。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0.31亿元,当年支出77.93亿元,年末结转下年62.38亿元,占总收入的44.46%。二是2009年11月、12月对下补助基金28.55亿元,占全年对下补助基金的48.33%。由于基金分配时间晚,一些市县财政当年难以拨付到位,不利于基金有效使用。三是截至2009年底,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利息收入结存1.09亿元、福利彩票发行费结存2.15亿元,共计结存3.24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5.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到位。一是省垂直管理部门市局以下单位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2009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对下拨付27.69亿元。二是直接支付比重低。2009年以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资金58.92亿元,占全年拨付资金219.83亿元的26.8%;以授权支付方式拨付资金160.91亿元,占全年拨付资金的73.2%。三是纳入统发工资单位偏少。截至2009年底省直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792个,其中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部门单位149个,仅占18.81%。四是公务卡使用成效不明显。2007年至2009年省直机关发放公务卡27180张,从使用情况看,2008年、2009年分别仅有15个、34个省直部门单位使用公务卡消费报销32.26万元、320.14万元。 6.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年初确定的7亿元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有1.38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占年初计划的19.65%;有7287万元投资计划于12月份才下达到具体项目,造成年度内难以执行到位。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审计了19个省直部门、单位,并延伸审计了80个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涉及资金额79.4亿元。 1.隐瞒和少计收入。有8个部门和17个二级单位未按规定将上级拨款、财政拨入专项资金等计入收入,涉及金额1.68亿元。 2.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有8个部门和14个二级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无预算、擅自调整预算、超预算支出等9786.13万元。 3.资金结余不实。有11个部门和11个二级单位以虚列支出、决算少报结余、专项资金挂往来账等方式,隐瞒结余资金9324.54万元。 4.使用或报销票据不合规。有5个部门和9个二级单位使用或报销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868.36万元。 5.购置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4个部门和7个二级单位存在该类问题,涉及金额1352.55万元。 6.资金结余较多。19个部门、单位中有18个2009年末有资金结余,共计金额12.92亿元,占收入合计的16.27%,造成资金闲置。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 1.税收征管问题。在对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的审计检查中,重点抽查了56户纳税单位,发现有36户纳税单位存在税收征管问题。一是少征税款,有关税务机关对14户纳税单位少征税款4.03亿元。二是多征税款,有关税务机关对12户纳税单位多征税款5416.37万元。三是延缓征收税款,有关税务机关对11户纳税单位实现的税款延迟征收入库,涉及税额6.7亿元。四是办理退税不合规,1个市地税局所属分局对既未超缴税款也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3户纳税单位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退税596.62万元;1个县地税局对1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司少退企业所得税758.16万元。另外,在对10户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这些企业截至2008年底累计漏缴欠缴税款7.2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6.31亿元、增值税7277万元、营业税及附加等2464万元。 2.社保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截至2008年底,全省16个市(不含省本级和青岛市)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25.3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8亿元、医疗保险2.02亿元、失业保险4.11亿元、工伤保险7072.77万元、生育保险5101.86万元。二是财政部门欠拨财政供养人员保险费。截至2008年底,共有8个县(市、区)欠拨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累计6757.31万元。三是擅自调低缴费比例、减少基金收入。2008年,1个县级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559万元;3个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683.92万元。四是少计和延压保险费收入。2008年,8个市的经办机构将征收的保险费计入暂收款或延迟计入下一年度,造成少计缓计保险费收入4.14亿元。五是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1个县2008年底虚列医疗基金支出转暂存款561.31万元;3个县(区)将应在个人医保卡上管理的个人账户资金1806.29万元,拨入被保险人个人存折存放。 3.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04万元。二是少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54亿元。三是拖欠应上缴的住房保障资金2163万元。四是部分市配套资金不到位1.31亿元。 4.北川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规以及重大质量问题,但个别项目存在未履行建设用地、初步设计、规划和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手续以及超计划投资等问题。 5.玉树地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未发现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但部分市存在捐赠资金汇缴不及时问题。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厅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政策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落实审计建议,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底前报省审计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到位。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工作负责,亲自抓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有关市、县(市、区)的问题,要由省主管部门牵头,督促抓好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 (二)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改成效。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办理审计机关需要协查、移送处理等事项,及时向审计机关回复办理结果,共同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审计厅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及时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开展跟踪检查,对屡查屡犯和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全部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整改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健全完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部门要针对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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