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定向募集次级债的请示》(太平寿〔2010〕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募集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40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我会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我会报告募集情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定向募集次级债的请示》(太平寿〔2010〕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募集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40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我会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我会报告募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