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汇丰人寿〔2010〕078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章程第2章第2.1条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是: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汇丰银行大楼18楼。”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汇丰人寿〔2010〕078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章程第2章第2.1条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是: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汇丰银行大楼18楼。”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