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8月12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举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第二次学习报告会,六位厅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学习体会报告。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同志作重要讲话,就继续解放思想,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谋划好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王文海同志在厅党委中心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第二次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8年8月12日)
根据“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方案,厅党委分别于8月7日和今天举行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安排厅党委成员和厅级领导干部带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层面、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交流了学习体会。从各位的发言来看,思想认识到位,精神领会深刻,尤其在如何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方面,有新创意、新举措。
在这次“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中,领导干部如何思考、如何行动,全系统都非常关注,充满期待。各级领导干部是大讨论活动的发起者,更应该是大讨论活动的实践者;不但要带头搞好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还要带头践行解放思想的要求,使思想解放的成果在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上都有所体现、有所反映、见到成效。下面,我就进一步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确保取得实效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与各位同志共勉。
一、要认真组织好“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
按照厅党委的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学习阶段,开局良好,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省委徐光春书记和陈全国副书记的批示和表扬。徐光春书记在《省司法厅党委传达学习贯彻徐光春、郭庚茂同志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简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司法厅贯彻很及时。”陈全国副书记在《省司法厅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等重点工作》的报告上批示:“请玉芳同志阅,司法厅大讨论活动抓得很扎实。”省大讨论活动办公室在工作刊物上介绍了我们的经验,省主要媒体对我们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报道。
大讨论活动仅仅是开始,第一阶段的任务即将完成,下一阶段我们将进入查摆阶段。在今后的活动中,我们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把学习讨论、交流、宣讲结合起来,增强解放思想的主动性;坚持把谈思想、摆问题、议工作、谋发展结合起来,增强解放思想的深刻性;坚持把省委的要求、发展的实际、群众的反映和司法行政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解放思想的针对性;坚持把领导与群众,务虚与务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增强解放思想的互动性;坚持与大学习大讨论、监所安全稳定、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等活动结合起来,增强解放思想的实效性,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目前,各单位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正在召开学习交流会,组织广大干警交流学习体会、畅谈学习收获。这是学习阶段的重点。8月14日,我们将举行全系统学习交流会,届时将请省委督导组同志莅临指导。厅大讨论活动办公室和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好这次活动,并通过这次活动,树立一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其示范作用。
二、要深入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大精神是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的指导思想,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行动和重要举措,两个会议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党的建设,是十七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对于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站在省委加快中原崛起大局的高度,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而不是在一般意义、一般水平上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党委成员、厅级领导干部担负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司法行政干警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责任。我们在学习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镜子,对照我们的思想,对照我们的工作,对照我们的行动,对照我们的决策,查找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相适应和不相符合的情况和问题,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整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梳子,以此梳理我们的思想认识、工作实际,看有哪些与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不相符合,有哪些对的与不对的表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尺子,衡量我们的工作标准,检验解放思想搞的如何,取得的成效如何。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都把解放思想放到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加以强调,对此,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对解放思想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解放思想对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导作用。解放思想是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只有解放思想才能与时俱进、克服僵化、激发活力、推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告诉我们,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法宝,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只有继续解放思想,找准症结,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发挥优势、迎接挑战,用新解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要积极当好解放思想的倡导者、组织者、践行者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党委成员、厅级领导干部,要当好继续解放思想的倡导者、组织者,要坚持三个带头,深入宣传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解放思想的先行者、实践者。行动最有号召力,也最有说服力。领导同志要坚持先行一步、先做一步,为广大干警作好解放思想的表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新起点、新跨越,必须把学习抓好抓深,抓出实效,使学习的过程,既是提高认识的过程,也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样思想才能得到深化。要把“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作为我们加强学习的一次很好机会,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作为我们创新发展的一次很好机会,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抓住用好这个机会,为实现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更好的条件,打下更好的基础。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在下步的查摆问题阶段,各位领导同志要把自身的问题摆进去,把广大干警带起来,把工作成效提上去,切实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厅党委提出的进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
四、要精心谋划好司法行政工作
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关键要实现从思想到行动都要有新的变化、新的突破,就是:解放思想要强化学习,努力在理论武装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更新观念,努力在转变工作理念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在党的建设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振奋精神、凝聚人心,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用各项工作是否有新境界、新政策、新举措、新制度、新办法、新成果,来检验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的程度和成效。每一位同志都要真正把这些要求体现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不能仅仅是会议开过了、发言讲完了、活动结束了,不能是雷声大、雨点稀,雨过地皮湿,没有大变化,思想还是旧观念,措施还是老办法,工作还是“老和尚帽子,平不塌”。在此后大讨论活动中,厅党委要在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的谋划和安排上,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解放思想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公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解放思想的各项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学习阶段是整个大讨论活动的基础。在这一阶段,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对大讨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提高对学习阶段的认识,把学习贯穿于大讨论活动始终,贯穿于我们平常工作中。要查漏补缺,该重温的要重温,该补课的要补课,该深化的要深化,把学习阶段搞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为查摆问题等几个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把“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