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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洪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养发〔2010〕109号)收悉。经审核,洪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洪娟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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