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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伊春市西林区人民医院增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监督函[2010]3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春市西林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提交的《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增项申请书》等材料收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3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9〕536号)等法律、法规,经专家现场考核评估,省卫生厅审核,认定伊春市西林区人民医院具备增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条件。同意你单位增加噪声等1项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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