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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监督函[2010]3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你单位《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申请》收悉。经我厅审核,原则同意黑龙江普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单位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加以整改并进行初步设计。 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我厅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此复。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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