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我省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决定
【颁发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2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经过全省广大建设者、工作者、志愿者和全体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共同努力,在合肥市举办的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本届体育大会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帜,赛、展、论、游四大板块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多元功能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全面显现,成为一届富有时代特征、彰显安徽风采、体现全民参与的体育盛会。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成功举办,全面展示了安徽加快崛起的崭新形象,有效扩大了我省对外开放,有力推动了我省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极大激发了全省人民的自豪感、自信心和凝聚力,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举办过程中,合肥市人民政府、阜阳市人民政府以及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办好盛会”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创新、开放、节俭、文明”的办赛方针,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开拓创新,协作奉献,抓实见效,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向全国人民奉献了一届精彩、热烈、平安、祥和、难忘的体育盛会。我省体育代表团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在比赛中志在一流、团结拼搏,获得47个一等奖、83个二等奖、75个三等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称号,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表彰奖励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筹办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省政府决定:
一、对合肥市人民政府等120家单位(名单附后),分别授予突出贡献奖、重大贡献奖和活动组织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获得一等奖三个以上的运动员张玉红、吴伊、张春莉、何晓莉、张典春及其教练员刘伟记一等功。对获奖运动员、教练员等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发给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本届体育大会所展现的改革创新、拼搏奉献精神,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实现我省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不断夺取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而不懈奋斗。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奖(1家)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织工作重大贡献奖(28家)
阜阳市人民政府、省体育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管局(省接待办)、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气象局、人民日报社安徽分社、新华社安徽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安徽记者站、安徽演艺集团、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体育局、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文广局、合肥市管局(市接待办)、共青团合肥市委。
三、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活动组织奖(91家)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工委、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粮食局、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地矿局、省地方志办、省供销社、省煤田地质局、省物价局、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军区司令部、解放军炮兵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武警安徽省总队司令部、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合肥学院、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委宣传部、蚌埠电视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省体育中心、省射击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瑶海区政府、庐阳区政府、蜀山区政府、包河区政府、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长丰县政府、肥西县政府、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纪委(市监察局)、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合肥市旅游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审计局、市场星报、合肥报业集团、合肥电台、合肥电视台、安徽省电信公司合肥分公司、安徽移动通信合肥分公司、中国联通合肥分公司、合肥火车站、合肥市市直机关印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