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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福田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10]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滨海新区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福田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滨港物字[2010]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大港殡葬馆新增福田bj5036xby-s型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标准为每具每次380元。 二、为丧主提供使用福田bj5036xby-s型殡仪车的运尸服务,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内容,认真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请收费单位到滨海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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