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教育局: 为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的治校能力,切实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继续选派第六批农村中小学校长赴省外学校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范围、规模、对象和内容 范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兼顾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规模:本学期选派90人挂职锻炼;对象:未参加过前五批挂职锻炼的农村中小学校长、少数规模较大的村级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内容:脱产赴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北京五城市学校挂职学习1个学期。 二、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要求 选派学校要具备一定的办学规模和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选派的校长应当具有合格资质、精力充沛,好学上进,吃苦耐劳。挂职锻炼返回后,能在当地学校管理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挂职人员不得无故返回原工作地或脱离挂职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批准后,方可离开。挂职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生活必需品和所需费用(包含往返机票款、挂职期间生活费用等),携带本地民族民间文化特产赠送挂职学校,作相互交流和宣传家乡的目的。 三、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办法 各市(州、地)教育局收到此文件后,按省计划数确定各县(市、区、特区)挂职学校名额,并确定选派挂职校长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再按规定时间将选派人员统一送达指定地点,省教育厅将选派人员送达挂职锻炼城市及学校。各被选派校长将在挂职锻炼学校担任校长助理职务,全程学习挂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挂职校长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由贵州省教育厅和挂职城市教育局及挂职学校共同管理、考核。 四、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对口联系地点及名额分配 深圳市35名:毕节地区15名、黔南州10名、贵阳市3名、铜仁地区7名; 宁波市25名:黔东南州15名、黔西南州7名、安顺市3名; 大连市24名:遵义市10名、六盘水市10名、贵阳市4名; 青岛市5名:铜仁地区3名、安顺市2名;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1名:黎平县第一中学1名。 五、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时间安排 各市(州、地)教育局于2010年9月8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见附表)报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以便统一购买飞机票,9月15日中午前将选派的挂职人员送达省公安厅大十字招待所(地址:贵阳市贯珠巷5号,大十字狮子桥旁;电话:0851-5817173),下午15:00在省教育厅11楼会议室进行培训,9月16日统一启程分赴各挂职城市。 六、实施“校长提高计划”的相关经费情况 挂职锻炼期间的差旅费、通讯及生活补助费用(挂职锻炼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补助50元)由选送学校承担,挂职城市帮助解决挂职校长住宿问题。 选派农村校长赴先进城市进行挂职锻炼意义重大,请各市(州、地)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本次选派挂职锻炼计划与当地教育管理规划和骨干校长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分步骤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校长挂职进修,促进当地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要求请与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程度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别 | 学校规模(学生人数) | 职务及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及办公室) | 挂职 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