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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琼建质[2010]1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为做好我省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请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前,将以下两份材料以传真形式统计上报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1、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 2、各市县应急救援机械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联系电话:65338732 传真:6530896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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