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靳新珍同志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宁太保寿〔2008〕3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靳新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06]4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其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靳新珍同志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宁太保寿〔2008〕3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靳新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06]4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其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