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北京奥运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奥运期间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国家形象的高度,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全体动员、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排除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化解管理区域内的社会矛盾。要认真按照市综治办、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珠建房[2006]103号)、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稳定工作的通知》(珠建房[2007]82号)、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珠建房[2008]11号)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严禁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奥运会期间停止物业管理服务,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综治维稳部门及属地公安派出所的信息互通,及时上报小区内可能发生的安全和不稳定的事件。对不按规定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企业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