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工程和建设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现将近期奥运会安保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各单位在建设工地安全保卫,应急准备,安全防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当前,奥运会安保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我们面临的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因此,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等有关奥运会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奥运会安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保工作责任制,充实安保工作人员,按照我市奥运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在奥运会期间各项安保工作。 二、加强现场巡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市、区建设、建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安保职责,将建设项目安保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开展现场巡查和全面普查,重点检查奥运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还有哪些隐患,重点环节措施是否落实。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盲区和漏洞,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把安保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问题找准,并通过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本部门、本行业奥运期间安保措施的落实。要完善预警防范制度,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有关预警通知,提前部署,做好有关防范和应对工作。城投公司、地铁集团、地产集团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加强重点工程如: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场、站点等重点工地的防范和巡查,强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认真组织奥运会安保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好安全保卫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专项行动。一是要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奥运会安保工作大检查。近期,市建委将组织五个督导组,对重点工地开展专项督导大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自身难以解决的,各个单位要迅速向上级报告,请上级及时调动应急队伍迅速处置。确保社会安全和稳定;三是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围档等临时设施、超重设备,深基坑,电气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严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尤其是在进行氧焊气割作业时,必须要配备专人监护巡查;作业完毕后必须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因火花造成火灾事故。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大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整改落实到人,确保安全。 五、加强现场食品安全工作,防止中毒事故。施工现场食堂应加强卫生工作,要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安全卫生控制,严防集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农民工人身安全。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级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执行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同时,市、区建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各单位、各部门在近期要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和反恐防恐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着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八、加强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预备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应急队伍名单于2008年8月8日下班前报市建委办公室。 九、切实加强值班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奥运会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严格安全保卫责任制,确保职责分明、措施得力、落实到人。各单位要认真编排奥运会期间值班表,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果断处理,对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保卫事故,在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值班室和有关领导。各单位将奥运会期间值班表于8月8日送市建委办公室汇总,奥运会期间重大工地值班情况每天下午3时前报市建委值班室。 要做好奥运会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奥运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值班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和处置突发紧急事件等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用传真(电话:85730552)或电子邮件(信箱:yuyan@whjs.gov.cn )分别于每天下午3时前送达市建委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