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8]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省政府定于8月7日至17日对各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金振吉 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英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起荣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树田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成 员:刘 军 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潘成山 省消防协会副会长 李德生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吉林 延边 长白山 白城 松原 组 长:张大松  (兼) 副组长:潘成山  (兼) 成 员:王光利 省政府督查室副调研员 李德生  (兼) 王小铭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指导处副处长 第二组:长春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山 组 长:韩英俊  (兼) 副组长:李树田  (兼) 刘 军 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周子清 省政府督查室副调研员 王 健 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处长 王同强 省消防总队质检站副站长 二、督查时间 8月7日至17日。 三、督查内容 (一) 《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建立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修改和编制城镇消防规划、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改造或新建消防站点、整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火灾形势以及消防水源建设等情况。 (二)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组织机构、政府领导带队检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灭火救援专项行动以及取得成效等情况。 (三)督导检查公安部 《关于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函》(公传发 〔2008〕371号)中我省16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督查形式 (一)听取各地政府工作汇报。 (二)查阅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会议纪要、消防业务经费拨付文件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查是否做到了 “四个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 (四)督查组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 五、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督查是推动 《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实事求是地向督查组提供有关资料。 (二)全面深入,务求实效。各地要根据省政府督查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市 (州)督查方案,对本级及下辖各县 (市、区)政府落实 《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和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三)深入研判,及时反馈。各地对省政府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7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