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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耕地保育与持续高效现代农业试点工程-鹰潭试区”项目实施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字[2008]1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坚持江西肩负粮食安全的责任和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不动摇”的目标,中国科学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实施了“耕地保育与持续高效现代农业试点工程-江西试区”项目,其中鹰潭市是该项目的主要实施地,承担了主要的实施任务。为确保鹰潭试区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耕地保育与持续高效现代农业试点工程-鹰潭试区”项目实施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史 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志坚  市科技局局长 孙 波  中科院红壤生态实验站站长 黄占共  市农业局局长 程芦山  余江县政府县长 成 员: 张 斌  中科院红壤生态实验站研究员 聂美娟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黄春和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童年茂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松林  市水利局副局长 宁芳跃  市气象局副局长 谭小雅  市农科所所长 桂丽萍  余江县政府副县长 盛才明  余江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实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聂美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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