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意见


【颁发部门】 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发[2008]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工贸易是承接国际和沿海资本、技术及产业转移的有效途径,是加速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合作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贸易方式。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16号)文件精神,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提高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德山开发区、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主要载体,大力引导国际资本、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向我市转移,加快形成产业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格局。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5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亿美元。 二、编制发展规划 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常德海关、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抓紧编制《常德市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总体规划》,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园区、重点产业,明确发展目标。各县市区要根据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编制承接产业转移详细规划,并制定实施意见。 三、落实配套措施 (一)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常德市申报国家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以及汉寿县作为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县的工作。德山开发区、各县市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要确定一个以上示范承接专业园区,努力做到“一县一品牌、一园(区)一特色”。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每年应采取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标准厂房,确保每年新建标准厂房不低于1万平方米。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和完善物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好市城区物流中心和德山开发区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现代化物流企业,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与沿海地区物流枢纽的协作,进一步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降低通关费用和时效成本。 (三)积极培养加工贸易人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加工贸易知识,加强加工贸易政策研究,提高管理加工贸易的业务水平。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抓紧学习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各类进出口企业要抓紧培养加工贸易人才。 四、优化政策环境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9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设立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从工业发展等现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要制订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县市区也要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引导。 对引进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获得省政府奖励的县市区,市政府配套给予工作奖励。对加工贸易出口增量适当给予贴息,从2008年开始,以上年为基数,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增量部分给予1‰-2‰的贴息,所需资金按税收级次由同级财政负担。对德山开发区、各县市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二)税收优惠。对新落户的加工贸易企业,投产后三年内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财政返还30%给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前两年全返,后三年减半返还。 (三)改进海关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担保验收、联网报关等便捷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常德海关要优先办理转移企业注册、合同备案、变更、结转、外发加工等手续,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做到当日办结;对沿海内迁a类加工贸易企业落户常德后,海关要凭该企业以往资信状况,尽快将其纳入a类企业管理。对管理类别为a类和b类的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时,均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允许转移企业将原进口设备结转到新企业继续使用,监管期限连续计算,常德海关提供办理结转手续优质服务。 (四)检验检疫部门要及时完成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检验,做到随到随检,快捷高效。对入境原料价值占50%以上的进料/来料加工贸易降低收费标准,避免重复收费。对进料加工的出境货物品质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来料加工的入境货物不做品质检验的,不收品质检验费;来料加工的出境货物品质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同时,适度放宽首件检测,型式试验的审查条件。给予一段时间的待定整改期,对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试生产出口企业,适度放宽注册许可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新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凭通关单在口岸直接通关;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五)金融部门要开辟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转移企业适当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转移企业,利率可按基准利率适当下浮;建立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担保机构为落户加工贸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六)外汇部门对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用汇,优先满足出口加工贸易企业的需求,鼓励进料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抵扣核销,合理精简前台审核,强化事后监督。 (七)环保部门按照“依法审批、快捷高效”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引进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杜绝污染产业向我市转移,积极支持低污染、低能耗产业的发展。对于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项目应缩短审批时间,及时办结。 (八)国土部门要优先保证加工贸易项目用地,依法高效为落户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坚持把加工贸易落户项目用地作为全市建设供地的保障重点,加强用地指标统筹,保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九)商务部门要在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的基础上,简化管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加工贸易合同,要及时办结。 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加工贸易企业落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投资者排忧解难。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常德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德山开发区、常德海关、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承接产业转移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二)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年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加工贸易企业,定为市、县 两级政府工作联系点,指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实行联系,明确专人,及时为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市商务局、常德海关、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常德外汇管理局要建立市级加工贸易重点企业、重点园区联系制度,加强跟踪服务。 (三)加强考核督导。市政府将加工贸易纳入外向型经济工作考核目标。各县市区政府、商务部门要把加工贸易纳入招商引资的考核范围,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