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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发布2008年第一批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监督发[2008]5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3 号),《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8〕290号)和《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复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由各单位提出职业卫生服务资质续展申请,省卫生监督所受理、初审,省卫生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复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经我厅审核决定,批准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检验中心等4家单位续展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见附件1),批准大庆油田总医院集团南区医院等4家单位续展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见附件2),批准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家单位续展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见附件3),经我厅审核决定,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增加服务项目(见附件4),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同时,要加大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严禁未取得资质认证的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违者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业病防治法》严肃查处。 二、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使用卫生部统一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表》,并做好建档工作。 三、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卫生部统一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四、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省以上统一培训并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违者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职业病防治法》严肃查处。 五、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批准的服务项目和范围开展工作。在取得资质认证第二年起,每年6月30日前向批准单位提出年检申请;在资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如欲继续开展工作,应当向批准单位提出续展。逾期不提出申请或续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附件:1.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及服务项目 2.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续展和健康检查项目 3.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和诊断项目 4.增加服务项目的机构及增加项目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及服务项目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检验中心 批准项目(共23项)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评价(乙级)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1、铅及其化合物;2、锰及其化合物;3、汞及其化合物;4、氮化物;5、硫化物;6、氯及其化合物;7、烯烃类化合物;8、混合烃类化合物;9、脂环烃类化合物;10、芳香烃类化合物;11、多苯类化合物;12、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13、卤代烷烃类化合物;14、醇类化合物;15、脂肪族醛类化合物;16、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17、腈类化合物;18、芳香族胺类化合物;19、无机含碳化合物;20、有机磷农药;21、噪声;22、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石棉纤维)。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共6项)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放射工作场所防护;2、诊断x射线机(不包括ct机、dsa);3、x射线ct机;4、非医用加速器(不包括中(高)能加速器);5、辐射源、含源装置及射线装置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中子发生器、密封型放射源、非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 三、黑龙江大学核技术应用研究所 批准项目(共12项)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放射工作场所防护;2、诊断x射线机(不包括ct机、dsa);3、x射线ct机;4、x射线数字剪影装置(dsa);5、放射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后装机等,不包括大型医用设备);6、医用加速器(批准为10mv以下);7、核医学设备(spect、γ照相机);8、非医用加速器(不包括中(高)能加速器);9、辐射源、含源装置及射线装置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中子发生器、密封型放射源、非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10、氡(室内、外,矿山、水、土壤);11、环境样品(水、土壤及其他固体,疑被污染的各类场所)。 四、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批准项目(共8项)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放射工作场所防护;2、诊断x射线机(不包括ct机、dsa);3、x射线ct机;4、辐射源、含源装置及射线装置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中子发生器、密封型放射源、非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5、ⅹ、γ射线个人剂量;6、中子射线个人剂量;7、β射线个人剂量。 附件2
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续展和服务项目
一、大庆油田总医院集团南区医院 批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共33项) 1、氯气;2、二氧化硫;3、氨;4、氮氧化物;5、硫化氢;6、氯丁二烯;7、甲醛;8、高温;9、视频作业;10、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11、联苯胺;12、微波;13、电工作业;14、压力容器操作;15、高处作业;16、(苯、工业甲苯、二甲苯);17、磷化氢;18、四乙基铅;19、硫酸二甲脂;20、溴甲烷;21、致喘物;22、噪声;23、有机磷杀虫剂;24、汽油;25、游离二氧化硅粉尘;26、煤尘;27、石棉粉尘;28、其他粉尘;29、棉尘;30、紫外辐射(紫外线);31、四氯化碳;32、有机氟;33、甲醇。 二、大庆龙南医院 批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共20项) 1、氯气;2、二氧化硫;3、氨;4、汽油;5、甲醛;6、高温;7、视频作业;8、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9、微波;10、电工作业;11、压力容器操作;12、高处作业;13、噪声;14、游离二氧化硅粉尘;15、煤尘;16、石棉粉尘;17、其他粉尘;18、棉尘;19、紫外辐射(紫外线);20、有机磷杀虫剂。 三、牡丹江市疾病控制预防控制中心 批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共59项) 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2、四乙基铅;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5、磷及其无机化合物;6、磷化氢;7、有机锡化合物;8、苯、工业甲苯、二甲苯;9、二硫化碳;10、四氯化碳;11、汽油;12、1,2-二氯乙烷;13、正己烷;14、苯的氨基与硝基化合物;15、三硝基甲苯;16、氯气;17、二氧化硫;18、氮氧化物;19、氨20;光气;21、甲醛;22、一氧化碳;23、硫化氢;24、三氯乙烯;25、氯丙烯;26、氯丁二烯;27、酚及其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28、丙烯酰胺;29、拟除虫菊酯类;3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31、煤尘(包括煤矽尘);32、石棉粉尘;33、其他粉尘;34、棉尘(含亚麻、软大麻、黄麻粉尘);35、噪声;36、高温;37、高气压;38、紫外辐射(紫外线);39、微波;40、布鲁菌属;41、电工作业;42、高处作业;43、压力容器作业;44、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45、视屏作业;46、内照射(各类放射性核素);47、外照射(x线、r线、中子、电子束);48、氯乙烯;49、硫酸二甲酯;50、一甲胺;51、酸雾或酸酐;52、镉及其化合物;53、羰基镍;54、甲醇;55、溴甲烷;56、氰及腈类化合物;57、有机磷杀虫剂;58、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59、二甲基甲酰胺。 四、哈尔滨二四二医院 批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共25项) 1、铬及其无机化合物;2、苯;3、二硫化碳;4、汽油;5、氯气;6、二氧化硫;7、氮氧化物;8、氨;9、一氧化碳;10、三氯乙烯;11、酚;12、酸雾或酸酐;13、游离二氧化硅粉尘;14、煤尘;15、石棉粉尘;16、其他粉尘;17、棉尘;18、噪声;19、高温;20、紫外辐射;21、微波;22、电工作业;23、高处作业;24、压力容器作业;25、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附件3
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和服务项目
一、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批准职业病诊断项目(共36项)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氯气中毒;4、二氧化碳中毒;5、氨气中毒;6、一氧化碳中毒;7、二氧化硫中毒;8、硫化氢中毒;9、磷化氢中毒;10、氮氧化物中毒;11、四乙基铅中毒;12、苯中毒;13、甲苯中毒;14、二甲苯中毒;15、汽油中毒;16、三硝基甲苯中毒;17、甲醛中毒;18、丙烯酰氨中毒;19、氯乙烯中毒;20、根据《职业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21、中暑;22、布氏杆菌病;23、接触性皮炎;24、电光性皮炎;25、黑变病;26、痤疮;27、溃疡;28、化学性皮肤灼伤;2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30、化学性眼部灼伤;31、电光性眼炎;32、职业性白内障;33、噪声聋;34、铬鼻病;35、牙酸蚀病;36、金属烟病。 二、鸡西矿业总医院医疗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批准职业病诊断项目(共23项)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锰及其化合物中毒;3、氯气中毒;4、氨气中毒;5、一氧化碳中毒;6、硫化氢中毒;7、苯中毒;8、三硝基甲苯中毒;9、中暑;10、光气中毒;11、矽肺;12、煤工尘肺;13、石墨尘肺;14、炭黑尘肺;15、石棉肺;16、滑石尘肺;17、水泥尘肺;18、云母尘肺;19、陶工尘肺;20、铝尘肺;21、电焊工尘肺;22、铸工尘肺;23、其他尘肺。 附件4
增加服务项目的机构及增加项目
一、哈尔滨二四二医院 增项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共16项): 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2、汞及其无机化合物;3、锰及其无机化合物;4、氧化锌;5、四氯化碳;6、甲醇;7、1,2-二氯乙烷;8、甲醛;9、硫化氢;10、氯乙烯;11、氯丙烯;12、氯丁二烯;13、氰及腈类化合物;14、致喘物;15、振动;16、视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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