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水利(水务、水电、水保)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安排,今年全省水利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推荐评审水利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必须符合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甘人职〔2008〕57号)文件中的条件要求。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人员,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外语要求执行省人事厅《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文件。计算机要求执行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 以上文件中未明确的其它政策性问题,仍按省职改办制定的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推荐程序和办法 推荐程序和办法与往年相同。按照省职改办《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全省评审水利工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经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同意报送省水利厅评审。 三、必报材料 1.推荐报送评审的行文或函。推荐报送评审材料时,要有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厅属单位推荐报送评审的行文或函。破格晋升人员,应有市(州)人事职改部门《破格晋升专题报告》一式2份,主送省职改办,抄送省水利厅。 2.填报表格。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全省通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律采用碳素墨水填写,评审高级任职资格的市(州)人员填报一式4份,厅属单位人员填报一式3份,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在“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签注意见;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必须用省水利工程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印制的专用表格,一律打印。为了整体统一,打印的《简表》须保持原有《简表》的式样和字体,填充内容一律采用楷体,用a3纸打印,评审高级资格上报35份、中级资格上报25份,并加盖各级单位红印章,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在“上级职改部门审查”处盖章;③《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上报一式2份。 《甘肃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可在甘肃水利网站(www.gssl.gov.cn)上下载。 3. 业务工作总结。评审对象要认真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写出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上报1份。 4. 答辩论文。省职改办要求所有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一律进行考评答辩,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正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作为答辩论文,复印一式5份上报。 5.公示结果报告。根据省职改办规定所有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的结果情况,由本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随本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6.有关证件。(1)学历证书;(2)现任职资格证;(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或聘任文件;(4)外语、计算机考试及格(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业绩成果材料。提供本人任现职前后所达到的评审条件具体条款的相应证明文件或材料。包括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主持或参加的工程项目下达审批文件,鉴定、验收文件或材料,以及本人在该项目中的地位、作用的证明文件或材料;(2)本人所取得科技成果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等;(3)本人撰写的论文、论著、译著等;(4)署名清楚的科研、设计、施工、运行方面的技术性文件、报告等。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1份(有关批文可复印)。本人提供的业绩成果材料未署名者,需经组织认定证明。 四、要求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8日。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文件传达下去,抓紧安排,认真准备,按时推荐上报,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统办3号楼12楼1210房间)省水利厅职改办。 电话:(0931)8416523、8416943联系人:舒晓军 附件: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略) 2.《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