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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审计厅

【发文字号】 赣审法发[2008]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审计局: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今年将在各设区市审计局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八月五日
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在各设区市审计局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过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我省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机关贯彻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中所提出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五)审计机关“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 (六)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推进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组成 成立考核评议组,成员由省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另行下发。 四、检查验收的主要方法和基本步骤 (一)主要方法 检查评比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与上级统一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上级统一组织的实地检查,可以采取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等)、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厅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分赴11个设区市进行检查。 (二)基本步骤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设区市审计局按照省厅制定的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写出自查报告,计算各项得分,作为整体检查验收的依据。12月底之前,各设区市审计局将自查报告报送厅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对各设区市审计局开展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根据检查和汇总情况,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初步确定先进典型,经厅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是我省审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要以此为契机,抓紧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更加扎实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争创先进单位。 (二)各设区市审计局因执法过错导致以下情况的,取消评先资格: 1.出现复议案件,且审计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被确认违法的; 2.出现行政诉讼案件,且审计决定被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 (三)省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情况交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促进全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标准 (总分100分)

项 目

内 容

总分

备注

一、组织机构健全,有步骤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共15分)

1.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或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5分)

5

 

2.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5分)

5

 

3.每年1月底之前,向省厅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或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包含依法行政内容。(5分)

5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共35分)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长期规划(1分);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1分);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1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1分)。

4

 

2.举办或组织参加一次法制培训班(5分);积极参加、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10

 

3.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规划确定的重点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5分)

5

 

4.增强审计机关执法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每公告一次加1分,累积不超过4分);建章立制, 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6分)。

10

 

5.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进行指导、检查,抓好落实。(6分)

6

 

三、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共50分)

1.依法行政工作被当地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表彰。(3分,表彰对象为集体)

3

以正式发文为准

2.审计法制宣传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全省审计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3分)

3

3.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加4分,被评为表扬项目的加3分;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

4

4.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审计工作,无超越职责和权限的情形。(5分)

5

从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中抽取2-3个项目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标准评分

5.审计工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按规定送达审计通知书(2分);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对被审计单位意见作出书面说明(2分);认真进行审计复核(2分);采取强制措施合法(2分);依法告知被审计单位救济权利(2分)。

10

6.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3分);定性准确(3分);适用法律准确、规范(4分);出具的评价意见和改进意见恰当(3分);审计处理处罚适当(3分);移送处理适当(3分);审计决定按规定时间落实(3分)。

22

7.审计法律文书符合规范,严谨细致,无文字、用词和逻辑错误。(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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