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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鹰潭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字[2008]1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钟志生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杨晓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费长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李卫国  市环保局局长 陈 思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志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饶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建国  市工商局副局长 龚继平  鹰潭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律旺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许 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林太贵  市监察局副局长 程南英  市建设局副局长 郑卫国  市经贸委副主任 聂美娟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李忠旺  市农业局副局长 桂长春  市统计局副局长 邵长生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龙彪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宋立忠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李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志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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