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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信访复查复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办发[2008]5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卫生局,厅直(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卫生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根据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信复发〔2008〕1号)规定和卫生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省卫生厅决定成立卫生信访复查复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信访复查复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斌 副组长:索天仁、王国才、赵忠厚、董晓东 成 员:周海峰、魏新刚、邢济春、姜相春、倪雨滋 张晓炬、岳 萍、王春明、宋 莉、韩 良 靳万庆 二、复查复核办公室 主 任:周海峰 副主任:李兴洲 成 员:王兆宏、那美然、孙晓兰、杨兆有、曲 峰、苑维春 办公室应履行的职责: (一)具体指导本部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二)受理信访人向卫生厅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申请; (三)向厅机关有关处室、交办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 (四)对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复查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维持、撤销、变更信访复查事项处理; (五)组织重要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的实地核查; (六)负责由卫生厅召开必要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听证会; (七)负责向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信访接待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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