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省司法鉴定人协会: 为了进一步检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0月14日至20日,省厅派出32名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组成16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8个省辖市司法局、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及厅直51家律师事务所、13家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先下后上,先暗后明,明暗结合,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查后反馈的工作方法,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检查,总体来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比上年认识更加到位,态度更加端正,措施更加得力,方法更加灵活多样,工作更加扎实有效,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整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队伍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均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实行分级负责,对所主管的单位和行业进行考核,成立协调机构和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商丘、平顶山市司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宣传力度加大,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刷制宣传标语、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配置和作用,商丘市司法局在《今日安报》、《京九晚报》开辟宣传专栏;许昌、平顶山、安阳等市座客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群众询问,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力度加大,南阳市司法局制订完善了南阳市司法局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长问责制和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绩效考评办法,信阳市司法局、郑州市司法局、周口市司法局等也制订和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三是督促检查力度加大。商丘、洛阳、安阳、焦作、新乡等市司法局领导先后三次深入基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改进工作。四是重点行业、关键部门的行风评议力度加大。各单位把法律服务行业尤其是律师行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制订评议方案,完善考核细则,明确工作内容,深化了评议重点。五是整改力度加大,各省辖市司法局针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出台了整改意见,制订了整改方案,完善了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了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遍开展了“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制订了方案,明确了要求。商丘市司法局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在市劳务市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农民工维权,南阳市属律师事务所免费为辖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郑州市开展了一村一师活动,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联系1-2个行政村,定期到农村为农民解答法律咨询、免费代书,商丘市司法局还出台便民措施50条,安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好事近百件。 (五)“四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提高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各单位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同“两转两提”活动结合起来,把行业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抓问题整改,转变服务态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增强,执业思想逐步端正,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六)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商丘市司法局实施了“九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普法讲师团,印发一本法律小册子,发一条法治信息,公交车和出租车有一条法治标语,电视台有一个法治频道,广播电台有一个法治专栏,报纸有一个法制专刊,成立一个法制宣传队,组建一个法律顾问团,平顶山市司法局、许昌市司法局、新乡市司法局、郑州市司法局都在工作中创新方法,取得了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措施不力,创新不够,有畏难情绪,基层单位工作薄弱。 (二)有的县司法局和司法所政务公开栏没有设置或政务公开栏内容不全面;有的司法所不能履行职责,无人值班;有的司法所寝办合一,办公环境脏乱差;有的司法所没有刷制宣传司法行政职能的宣传标语,没有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极少数司法所还存在调解民事纠纷收费现象。 (三)有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未进行执业公示,未摆放投诉须知,案卷中未附《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或填写不齐全,无法回访委托人,未公布收费标准和业务范围。 (四)有的律师事务所服务态度不热情,服务质量较差,委托人不满意,个别律师怂恿委托人向法官行贿。 (五)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不规范,存在冒充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问题。 (六)极个别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脏乱差,办公室无人值班,公示不齐全。 (七)少数县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服务承诺落实不好,存在有偿办案现象。 三、几点要求 虽然经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水平和队伍作风建设有了进一步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然有一些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损害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中心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中原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工作,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此,省厅要求: (一)各省辖市司法局和省律师协会、省司法鉴定人协会,要针对省厅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积极整改,不论是共性和个性的问题,都要紧紧围绕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方便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满意等,进一步抓好整改,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有关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厅纠风办已逐个下发了整改通知,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今年年底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要按照工作部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援助中心,分级分类逐一进行认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二)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整合职能,发挥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推进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各省辖市司法局要积极配合好当地政府纠风办的工作,要充分动员并积极参与省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的20万份问卷测评工作及网上测评活动,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规范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政风行风建设任务。各省辖市司法局,各直属单位的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于11月5日前报省厅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