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暨《开展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宁城建字[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2003年自治区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以来,全区城市化快速推进,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明珠杯”竞赛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五年来,通过全区上下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全区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从2002年底的37%提高到2007年底的45.02%,年均提高1.6个百分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从2002年的13.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9.2亿元,年均增长23.07%,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1.15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002年底的222.5平方公里增加到2007年底的361.74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27.85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02年底的14.66%、14.35%和4.02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底的31.82%、28.25%和9.34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02年底的34.9%、17.18%提高到2007年底的56.02%、45.22%;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公交、环卫等基础设施总量和水平也明显提高。
在“明珠杯”竞赛活动推动下,银川市、青铜峡市、金凤区、大武口区、彭阳县、隆德县、灵武市先后获得自治区园林城市(城区、县城)称号;银川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节水型城市三项称号;贺兰县获得首批国家园林县城称号;银川市唐徕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湖泊湿地保护工程和固原市清水河综合整治工程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区城市建设实现了量的突破与质的飞跃,城市功能、形象和环境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城市竞争力显著提高,城市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实践证明,前五年的“明珠杯”竞赛活动是成功的和富有成效的。
为进一步抓好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下一个五年的竞赛活动。下一个五年是实现自治区第十届党代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五年,也是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关键五年。各市、县要认真总结前五年“明珠杯”竞赛活动经验,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好五年竞赛活动计划。通过继续深入开展竞赛活动,更加全面、系统地推进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城市建设进程,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特别要开展好2008年的竞赛活动,为下一个五年的竞赛活动开好头,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好步。
附件 1、“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2008-2012)
2、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3、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评比标准(略)
4、2007年城市建设综合指标(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2008-2012)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成果,继续提升全区城市建设水平,努力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72号)精神,结合我区城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2008-2012年“明珠杯”竞赛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跨越式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明珠杯”竞赛活动为手段,以实施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和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为契机,强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五年内,全区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1.5个百分点,达到50%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1.5平方米,达到33平方米以上;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年均增加1.5平方米,达到23平方米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城市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竞赛内容
1、城市化。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城市化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川区城市重点实施好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山区城市重点实施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2、城乡规划。贯彻《城乡规划法》情况,城乡规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重点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执行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3、城市建设。城市道路、供水、燃气、供热、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已建成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4、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设置、交通秩序管理等,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城管12319服务热线建设等。
5、住房建设。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重点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供应情况。
6、行风建设。市政公用行业行风、政风建设和窗口单位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城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关注民生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7、其它。组织领导、城市特色等。
四、方式和程序
竞赛活动采取分组竞赛与分地区竞赛相结合、综合竞赛与专项竞赛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分地区竞赛以城市行政建制、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同类发展水平的市、县归入同一组或同一地区,体现公正、公平。综合竞赛全面考核城市的整体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专项竞赛突出每年度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点,专项竞赛与综合竞赛同时进行。定性考核主要是看理念、看创新,定量考核主要是看变化、看亮点。具体竞赛方式和奖项设置在年度竞赛方案中确定。
竞赛程序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五个地级市各自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初赛,初赛结果占整个竞赛分值的40%;第二阶段由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三个组团,即地级市组团、川区县(市)组团、山区县(区)组团组织全区竞赛,竞赛结果占整个竞赛分值的60%。五个地级市组织的竞赛可自行设定竞赛方式,或参照自治区竞赛方式进行。
五、表彰奖励
竞赛活动设综合奖和专项奖,并设若干集体奖和个人奖。每年度竞赛结束后,对获奖市、县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项目立项、资金、政策等方面对获奖市、县予以优先支持和安排。
六、竞赛组织
“明珠杯”竞赛活动由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各市、县的“明珠杯”竞赛活动由市、县人民政府或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开展。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新一轮“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确保五年竞赛规划落到实处,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2、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竞赛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明珠杯”竞赛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进新的工作机制和体制,不断增强竞赛活动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落实保障措施。要加大对“明珠杯”竞赛活动组织工作经费的投入,健全日常工作机构。建立竞赛信息报送和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上、下级沟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和通报表彰制度,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与竞赛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2:
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2008年是实施新一轮“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的起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年。为了认真开展好2008年的竞赛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竞赛内容
包括综合指标、组织领导、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宅与房地产管理、城市特色七大项(详见附件3)。竞赛内容侧重于各市、县当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在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竞赛安排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五个地级市组织对所辖县(市、区)的初赛阶段,于11月10日前结束,初赛结果占整个竞赛分值的40%;第二阶段为自治区组织竞赛阶段,于12月10日前结束,竞赛结果占整个竞赛分值的60%。
三、竞赛方式
自治区竞赛组织分三组进行。第一组为五个地级市;第二组为川区组,包括灵武、永宁、贺兰、平罗、青铜峡、中宁;第三组为山区组,包括盐池、同心、红寺堡、西吉、隆德、泾源、彭阳、海原。五个地级市组织的竞赛可自行设定竞赛方式。
四、奖项设置
每个组设综合竞赛第一名(即“明珠杯”奖)。专项奖设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特色街区改造专项奖。专项奖的最终设定视考核情况而定,专项奖不分组。另设若干集体奖和个人奖。
五、表彰奖励
竞赛活动结束后,对获得综合竞赛第一名和专项奖的市、县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资金奖励。并在2009年年初召开的全区建设工作会议上表彰。
六、竞赛要求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今年的“明珠杯”竞赛活动,要真正通过竞赛活动,赛出精神、赛出亮点、赛出优劣、赛出水平。在竞赛活动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相结合。重点在竞赛活动中贯彻实施好住房保障、城市化、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及提升城市品位、关注民生问题等项决策;二是与“五创”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节水型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人居环境奖活动;三是与整治城乡环境专项行动相结合。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巩固成果,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是与迎奥运和“五十”大庆相结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献礼项目;五是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相结合。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明珠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指导和研究解决竞赛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明珠杯”竞赛活动,推动本地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台阶、上水平,更好地促进全区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