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贯彻落实7月31日全省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建设厅决定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月20日,对各市(地)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范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奥运会(含残奥会)期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奥运会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及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查出的建筑施工以及供水、供气、游乐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正在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严密防范监控措施情况。 (三)在建工程坍塌、高空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检查频次及监管力度,主要检查是否做到了不间断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尤其是事故隐患责令整改情况,是否做到及时复查,跟踪问效,对严重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罚。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查情况,包括企业制订隐患排查专项施工方案及向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传达、部署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规定整改并及时复查;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制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及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情况。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五)供水、供热、供气安全保障运营情况。 三、督查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组,对13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省建设厅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芳 副组长:柴千 成 员:高立志、阎琪、王公山、马良、尹庆祥 四、督查方式 听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突出现场督查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督查要求 (一)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活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在以往检查基础上,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效率,做到发现一处,监控一处,消除一处,对于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产生新问题的要依法实施处罚;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工作,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材料。 (二)督查组要严格要求,求真务实,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组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