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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办[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机关各司室,有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经研究,现对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在煤安监综合〔2008〕37号文件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办公室由黄玉治副局长分管;其他司及有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按原分工不变。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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