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1周年和世博会最后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市水务局安委会定于9月上旬至10月底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国庆期间水务行业安全服务供应工作,实现世博期间“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确保上海世博安全顺利举办)的目标,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本市水务行业各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供排水及水利设施运行作业、水文野外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属各行业处(站)、各区县水务局及市城投总公司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我局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其中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实际落实情况;防止工程层层转包。 (三)对事故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四)落实国庆61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 9月上旬开始到9月中旬,各水务行业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 9月下旬到10月中旬局属各行业处(站)、各区县水务局对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局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抽查。 通过多层次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世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局属各行业处(站)、各区县水务局及市城投总公司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