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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农机计发[2008]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县(区)农机(农牧)局、农垦农场,各供货企业: 200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进展情况良好。但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机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原材料、运输和劳动力价格涨幅大,成本增加,补贴产品价格上涨压力大;机具差价款结算较慢,挤占了农机企业周转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企业的再生产;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存在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公开、补贴产品营销环节制度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对此,省局就下一阶段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要对政策负责、对农民负责、对农机化事业负责,不折不扣地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惠及农民。要倍加珍惜农机补贴为农机化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从贯彻《农机化促进法》、落实国家“三农”政策的高度,树立造福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服务企业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机补贴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政策的巨大效应,真正让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二、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突出抓好补贴机具的筛选、补贴对象的确定等关键环节。在操作过程中,要公开补贴信息和操作过程,公正对待企业,公平对待农民,充分体现购机补贴政策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县级农机部门工作的十项环节一步也不能减少,发挥好组织、协调、服务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要积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各级农机部门要增强宏观调控意识,充分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调控手段,发挥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在补贴机具种类的选择上,重点引导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产品,扶优扶强,促进农机工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规模效益;选择重点补贴对象,扶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发展;补贴资金要向农机化示范区、粮食主产区、丘陵山区倾斜,在重点补贴粮经作物种植环节机械的同时,兼顾林果业、畜牧、渔业、设施农业、植保机械的补贴;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需求,正确引导农民购机,确保机具增长结构的合理性。 四、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为。农机部门要在保持政策不走样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同各乡镇和经销商密切配合、各尽其责,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为农民购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尽量减少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的机具展演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利用购机补贴政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严禁利用购机补贴向农户或生产厂家(供货商)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要严格差价款收缴和管理,条件允许的县(区),差价款的收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会计核算。要及时向供货企业支付机具差价款。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价格较高的机具,要在机具供货到位一周内付清差价款,其他机具最迟要在2周内结清所有差价款;要加快上报审批进度,分期分批报审供货。按照省上要求控制资金使用。非特殊情况,不得先供货后审批;要做好机具信息的录入,健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省局;要主动督促、协助各供货企业做好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加快省上补贴资金结算,减轻企业垫支压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购机农民在技术咨询、培训、办证等方面提供服务,为农民群众及时购买到满意的农业机械和安全使用提供便利。 五、落实验货制度,明确职责。省局要求各县区要建立健全补贴机具验货员队伍,确定分管领导和验货员,明确各自职责,如实填写《甘肃省财政补贴机具供货验收表》,按机具种类分别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要积极做好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按时报送补贴产品质量投诉月报。对于不能很好履行验货及质量监督职责的,省局将通报批评。 六、摸清机具需求,科学规划。做好今后几年农机装备需求的调研摸底工作,切实把基础数据搞清楚、弄明白。结合各地区域农机化发展目标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区域农机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补贴投入。要在前一时期调查2009-2015年农机装备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支柱产业发展,摸清本地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型号及数量需求,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七、搞好售后服务,履行承诺。各供货企业要千方百计克服不利因素,及时组织货源尽早供货,并加强技术指导与操作培训,为购机农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售后服务。要增强服务理念,严格履行“三包”承诺,及时有效地处理购机农民的质量投诉和维修要求,确保补贴机具不误农时;要加强与县区农机部门的协作,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的上报工作,不得因补贴资金数量少而推拖,影响其他企业结算;要严格执行供货企业补贴产品月报表制度,如实填写各项指标,为省上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对于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省局将于近期开展全面大检查,并组织多种形式的抽查、调查活动。请各实施县(区、农场)务必严格执行政策,保证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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