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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甘环监察发[200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市、州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实现联网运行,发挥在污染减排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决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度。 请认真填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度表》(见附件,电子版在省环保局网站环境监察专栏下载),务必于8月5日前将文本材料传真至省环境监察局(传真:0931-8418401),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gsepi@12369.gov.cn。 附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度表》

甘肃省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中央补助资金是否到位

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招标方式

中标公司名称

中标价格

(万元)

工程监理公司

机房是否符合国标

机房总面积

(㎡)

县区12369设备是否同步安装

项目完

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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