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的《2008年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2008年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计划
(市国资委)
国资委目前监管企业92户,其中:工业、交通企业52户,物资企业17户,原轻工、重工、煤炭等供销企业12户,经营管理性公司11户,共涉及资产823982万元,总负债681187万元,负债率83%,涉及在册职工39740人。截至2007年底已改制企业38户(还需彻底改制7户),占工交企业的73%;2008年拟推进改制企业15户;剩余28户企业将在2009年完成改制工作。
根据2008年6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一批、转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按照市政府关于“到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工作安排,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拟定如下改制计划。
一、企业改革任务
(一)改制任务。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到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工作安排,我委今年拟完成15户企业改制工作,市属国有工交企业改制面达到96%,基本完成工业企业改制任务。
15户拟改制企业分别是:长治轴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合成化学总厂、山西长丰工业公司、长治潞苑建材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长治市木材总公司、长治医药药材公司、长治煤炭化工机械厂、山西潞华一厂、长治市陶瓷厂、长治市纸面石膏板厂、长治市交通燃料公司、长治市机电设备公司、长治市第三运输公司、长治市包装公司。
15户拟改制企业大多属于停产半停产企业,企业经营困难,矛盾突出,职工上访不断,极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只有通过改制,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才能有效解决矛盾,使劣势企业有序推出,优势企业得以发展。
(二)改制形式。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一批、转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国有企业改革精神,拟采取4种形式推进企业改制:
1、拟资产重组2户:山西长丰工业公司、长治市合成化学总厂;
2、拟产(股)权转让4户:长治潞苑建材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长治市木材总公司、长治医药药材公司;
3、拟关闭清算8户:长治煤炭化工机械厂、山西潞华一厂、长治市陶瓷厂、长治市纸面石膏板厂、长治市交通燃料公司、长治市第三运输公司、长治市机电设备公司、长治市包装公司;
4、拟破产1户:长治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拟对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两户企业深化改制,做大做强。
二、改革资金测算
2008年15户拟改制企业共涉及职工12445名,其中:离退休职工4505名,在册职工7940名。经初步测算,15户企业中,除长轴集团、潞华一厂、交通燃料公司3户企业外,其他企业资产变现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捆绑使用,即可基本解决企业改制成本。15户企业预计需改制费用50011万元,资产预计可变现43365万元,资金缺口预计6646万元。2007年关闭破产的16户企业尚欠社保机构费用7033.12万元,家属区剥离改造费用缺口825.88万元。2008年国有企业改制资金缺口累计达14505万元。
根据2008年企业改革资金测算情况,拟将企业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市属国企改革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企业改制工作,14505万元改制缺口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三、改制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改制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改制工作机构,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改制论证、资产核实、费用测算的改制基础工作,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凡未经过企业决策程序的企业,一律不能进入改制程序。
(二)稳妥推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稳定放在首位,在坚持稳定的前提下推进企业改制,以改制促稳定,以改制促发展。
(三)规范改制。要严守法纪,严明纪律,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在资产核实、方案审批、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监督,确保改制工作规范进行。
(四)严格责任。要按照企业改制的程序,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和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要严肃追究,从严查处,以确保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