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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南京瑞霖木业有限公司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林业局

【发文字号】 苏林业[2008]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瑞霖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列入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工厂的报告》收悉。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安全加工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的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认证,认为你公司在生产管理、工艺设备、技术力量、场地堆放、周围环境等方面具备了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加工利用的条件。经研究决定,批准你公司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所有松木仅限于削片、热磨、经热压处理后加工成中密度纤维板。 请你公司认真履行承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工作。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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